(一)对于单位而言,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和监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防止公款被挪用。
(二)国家工作人员自身要加强法律学习,明确挪用公款的法律后果,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杜绝故意挪用公款的行为。
(三)社会公众若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