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该财产确实是老婆的婚前个人财产,她对该财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有权独立决定将其给予母亲,该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你通常无权干涉或要求返还。
(二)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该财产虽登记在老婆名下,但实际是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且你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同时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有相关约定,可依法主张相应的财产权益。
(三)若老婆将婚前财产给予母亲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赠与行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