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主体方面,确保父母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协议有效的基础。
(二)协议内容上,严格遵守民法典规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条款,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核心条款要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及范围、探视权安排、抚养权变更条件等。抚养费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支付周期和期限具体明确。探视权约定好时间、地点和方式。
(三)协议形式上,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若与离婚相关,可作为离婚协议一部分在民政部门备案,或经法院确认纳入调解书;同居关系解除后的协议签字生效,有争议可诉至法院。
(四)尊重子女意愿,对于年满八周岁子女的意见要作为重要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