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挪用资金罪时,要确定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判断其是否主观故意且有挪用目的,查看是否侵犯单位资金占有使用权,同时依据客观方面的三种情形来判定,即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用于非法活动。
(二)认定职务侵占罪,同样先明确主体,确认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看是否侵犯单位财物所有权,再依据客观方面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来判断。
(三)区分两者关键看主观目的,若只是暂时使用资金并打算归还,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若想永久非法占有财物,则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