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归属。确定房屋是婚前一方建造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建造,婚前建造且婚后无共同修缮扩建部分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建造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二)合理主张权益。若有婚后共同修缮扩建部分,另一方有权主张折价补偿;非本村村民一方离婚后虽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可获房屋折价补偿。
(三)遵循规定分割。双方均为村集体成员分割房屋时,要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四)选择分割方式。优先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常见方式是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向另一方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