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作为唯一股东,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基本的责任界定。
(2)若夫妻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像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混同、转移资产逃债、未区分公司与个人财产等,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主张夫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夫妻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能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需存在滥用行为且造成债权人损害,债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
提醒:
夫妻股东应规范经营,依法区分公司与个人财产,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