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公司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按挪用资金罪处理。挪用资金罪主体为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其行为表现有三种: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进行非法活动。
2.此罪处理流程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审判。量刑方面,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在提起公诉前退还挪用资金,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时单位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返还挪用资金及赔偿损失。
3.解决措施和建议:
-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防止资金被挪用。
-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让员工知晓挪用资金的法律后果。
-一旦发现挪用资金行为,单位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