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向对方说明其抢走孩子的行为侵犯自身抚养权,要求对方送回孩子。
(二)若协商不成,向公安机关报案,向警方说明孩子抚养权归属和被抢走的事实,借助警方力量找回孩子,其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抚养权判决,将孩子交由自己抚养。若自身和孩子因对方行为受到损害,可一并主张赔偿。若对方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