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法营运网约车处罚由实施非法营运行为者承担,未经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会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车辆属单位时,驾驶员私自营运处罚驾驶员,单位参与则单位和驾驶员均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车辆属于单位时,责任划分明确,驾驶员私自营运处罚驾驶员,单位参与安排则单位和驾驶员均可能担责。这体现了“谁实施非法营运行为,处罚就由谁承担”的原则。若你遇到非法营运网约车相关的法律问题,或是自身面临类似的法律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