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可收集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实际共同生活时间极短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分居证明等,以此证明“确未共同生活”。
(二)若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家庭收入证明、债务证明等。
(三)收集彩礼数额、彩礼用途、双方过错等方面的证据,以便法院综合判定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