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诉讼前,无过错方应积极收集对方三次出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出轨事实及过错程度。
(二)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后,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但也要明确表达自己对于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的诉求。
(三)在财产分割方面,向法院说明自己作为无过错方,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多分财产。
(四)若认为对方三次出轨构成“其他重大过错”,可向法院主张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