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现行为是否会负刑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主要依据是否符合《刑法》中关于信用卡犯罪的相关规定。
可能涉及的罪名及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其中,“情节严重”是指:
1.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 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
3. 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具体分析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累计套现6万元、60次,且全部还清欠款。由于套现金额未达到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情节严重”标准(100万元以上),也未提及造成金融机构资金逾期未还或经济损失的情况,所以一般情况下,单纯从目前的金额和还款情况判断,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过,如果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但你已经全部还清欠款,不符合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也无需承担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虽然可能不涉及刑事责任,但信用卡套现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和相关金融管理法规,银行可能会采取降低信用额度、冻结信用卡等措施,同时个人信用记录也可能会受到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