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农村抚养孩子费用时,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像孩子的教育、医疗、生活等方面的开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按比例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生活成本有差异。
(二)有固定收入的,严格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抚养费,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
(三)无固定收入的,及时收集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相关证据,以此为参照确定抚养费数额。
(四)遇到特殊情况,如孩子重大疾病需高额费用或一方收入极低难以维持自身生活,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向对方提出适当调整抚养费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