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一般能获得法院支持。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抚养问题,若协商不成,双方都要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提供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同时要展现良好的品行,没有不良嗜好。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孩子意愿,可让孩子表达自己想跟随哪一方生活。
(四)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可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争取优先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