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医疗费用分担:确定抚养权后,医疗费通常由父母双方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比例承担。若未约定比例,则平均分担。直接抚养方垫付后,可要求另一方按比例支付。
(二)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处理:当孩子突发重大疾病,费用远超原定抚养费包含的医疗费用时,抚养方以孩子名义向另一方主张增加费用,先协商分担比例。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双方经济状况和孩子实际需求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