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经营性财产通常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婚后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共同财产,离婚要分割。分割先协议,不成法院判,有隐藏等行为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前的经营性财产因其取得时间在结婚前,所以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不过该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若不是孳息和自然增值,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倡导双方协议处理,这样能体现双方的意愿和自主性。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为了维护公平,在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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