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方父母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其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也按此比例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考虑到房屋购买时的出资情况以及产权登记情况,法院在处理时倾向于将房屋判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以平衡双方权益。而双方父母出资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情况,认定为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这体现了公平原则,尊重了各方父母的出资贡献。若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在实际生活中,涉及此类复杂的房产分割问题,每个人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且适合自身情况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