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要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里写清楚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种类、所在地等情况以及申请保全的理由。
(二)仲裁委收到申请后,按民事诉讼法规定把申请提交给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三)法院审查申请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明确财产线索,必要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若不提供担保,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四)法院接受申请后,情况紧急的需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