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流程
1.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让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
2.若有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若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受害人起诉后积极应诉,按法院判决赔偿。
(二)赔偿范围
1.医疗费以医院票据为准。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
3.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以实际票据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6.造成残疾的,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