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方面:当原定抚养费无法满足孩子实际生活时,先尝试和对方友好协商增加费用,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并且要保障孩子生活质量,提供必要生活物资。
(二)陪伴方面:给予孩子充足情感关怀,定期陪伴孩子,积极参与孩子的重要成长时刻,如家长会、生日等。
(三)教育方面:密切关注孩子学业情况,主动和学校老师交流沟通,若自身辅导能力不足,可为孩子寻找合适的辅导资源。
(四)环境营造方面:不在孩子面前说对方坏话,尽力降低离婚对孩子心理的不良影响,为孩子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