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男方不一定要每月给女方钱,女方生活困难且男方有负担能力时需适当帮助,涉及子女抚养时不直接抚养的男方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若女方生活困难,而男方具备负担能力,男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金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男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定。若有子女且男方不直接抚养,男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如果对离婚时费用支付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