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孩子生活费数额,并非单一考量,而是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不直接抚养方的负担能力、孩子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确保生活费数额合理。
(2)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不直接抚养方,抚育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存在特殊情况,如孩子患重大疾病需高额医疗费用,抚育费比例可适当调整。
(5)生活费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且后续因实际情况变化,可协商或诉讼调整数额。
提醒:
确定孩子生活费数额需谨慎考虑各种因素。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