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无能力抚养子女,暂时无力可与有抚养能力近亲属协商代为抚养;长期无能力可通过法定程序变更抚养权;无合适近亲属可联系民政部门送福利机构由国家安置。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当父母暂时无力抚养子女时,与有抚养能力的近亲属协商代为抚养,既符合亲情伦理,也能保障子女生活。而当父母长期无抚养能力,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法院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是为了给子女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若没有合适近亲属,联系民政部门将子女送往福利机构,体现了国家对困境儿童的兜底保障。如果在处理父母无能力抚养子女的问题上,遇到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情况,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