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侦查羁押阶段,犯罪嫌疑人可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律师能为其收集无罪或罪轻的证据,还能与侦查机关沟通,反映案件情况。
(二)审查起诉阶段,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律师可协助犯罪嫌疑人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为补充侦查提供方向。
(三)审判阶段,被告人要积极配合法院审判,听从法院安排。被告人需认真听取指控和证据,准备好自己的辩护要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