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诈骗金额超2万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应积极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
(三)及时退赃退赔,主动联系被害人,弥补其损失,并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四)对于被害人,要及时收集和保留与诈骗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配合警方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