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拿到离婚协议后,同意且无异议可共同申请离婚登记;不同意离婚可拒绝签署;对内容有异议可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对方起诉则应积极应诉。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离婚协议无法生效。若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解决,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若协商无果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务时,法律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表达诉求的权利。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法律规定仍有疑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