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同意离婚,和女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二)若男方不同意离婚,面对女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男方积极参与法院调解。同时收集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日常恩爱的照片、聊天记录等。若女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