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卡人应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若有透支情况要及时还款,避免收到银行两次有效催收。
(二)若收到银行催收,要尽快筹集资金归还透支本金,以免达到立案标准。
(三)一旦被公安机关立案,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应积极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争取从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持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