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诉讼管辖一般依“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超一年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地除外。
特殊情况如被告一方被注销户籍、被监禁或接受强制性教育措施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起诉前要准确掌握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信息,可通过户籍查询、社区证明等确定。
2.遇到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时,要准备好能证明相关地址的材料,如居住证明等。
3.若对管辖法院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因管辖问题影响诉讼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