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想减轻处罚,应主动自首,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积极立功,如提供其他犯罪线索等,争取从轻处理。
(三)尽快退赃退赔,将盗窃的2400元物品或相应价值的财物返还给被害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