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自己或他人有妨害信用卡管理获利3千的情况,应及时停止相关违法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的3千获利,以此表明悔罪态度。
(三)若作为嫌疑人的家属或朋友,可帮助嫌疑人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