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取保候审人来说,要关注取保候审的期限,在期限届满前可向执行机关了解案件进展。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可主动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二)侦查机关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十二个月的期限规定,在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要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撤案决定;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及时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要明确撤案和移交检察院是不同处理结果,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