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工资提高后,若原定抚养费无法满足子女实际需求,子女可通过与给付方协商增加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需提供实际需求增加的相关证据,如教育费用票据、医疗诊断书等。
(二)若工资提高但原定抚养费能满足子女需求,直接抚养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时,需证明有必要增加的情形,如子女突发重大疾病等。
(三)若给付方工资大幅下降,可先与直接抚养方协商减少抚养费,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提供工资下降的证明材料,如单位出具的收入减少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