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生存方应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还钱。判断时,查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二)若为丈夫个人债务,以其遗产为限偿还。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范围内担责;放弃继承则无需担责。遗产不足清偿时,继承人无义务用个人财产还剩余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