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规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况。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依据双方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会被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需尊重其真实意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父母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应始终将子女利益置于首位,友好协商,避免因自身矛盾伤害子女。
2.若对抚养权有争议,可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
3.直接抚养方若出现不宜继续抚养的情况,另一方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权。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主动承担抚养费,保障子女生活和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