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遇到人格权利受侵害情况,应从其他方面如财产损失等主张赔偿,而非精神损害赔偿。
(二)若单纯财产权益受损,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具有人身意义特定物因侵权永久性灭失或毁损时,可准备相关证据争取赔偿。
(三)侵权行为致精神损害不严重的,可先与侵权人协商,若想主张赔偿,需有证据证明达到严重程度。
(四)在违约之诉中通常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过因违约致人身权益严重受损,可收集证据进行例外主张。
(五)明确放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后又反悔的,法院通常不支持,所以做决定要谨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