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被一方擅自抵押,权益受损方可先确认抵押行为效力,若抵押权人非善意取得,可要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并撤销登记;若抵押权人善意取得,可要求擅自抵押方赔偿损失,还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擅自抵押属于无权处分。若抵押权人非善意,即知晓抵押人无处分权还接受抵押,抵押合同无效,受损方自然有权利要求确认无效并撤销登记。若抵押权人构成善意取得,擅自抵押方的无权处分行为给受损方造成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当权益受损时,先协商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收集财产归属及对方擅自抵押的证据向法院起诉,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