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属分多种情况,有财产协议按协议处理;无协议时,婚前个人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属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存在贷款时,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需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可由双方约定。所以有合法有效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属的,依协议处理。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因其购买时间在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体现了夫妻双方的贡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以保障双方权益。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作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符合公平原则。若存在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也有参与,所以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上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