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任何信用卡诈骗行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及相关信息,防止被盗用。
(二)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强信用卡办理审核,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真实性,同时做好信用卡风险监测,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和处理。
(三)一旦发现信用卡诈骗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