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在女方分居不联系且不配合办理离婚时,可选择诉讼离婚。需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男方要积极参与。若能提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的证据,对离婚判决有利。
(三)若首次起诉未判离,男方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此时判离可能性较大。
(四)在整个诉讼离婚过程中,男方要注重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