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欺诈方若要维护权益,应及时收集能证明欺诈行为存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交易凭证等。
(二)尽快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请求。
(三)若有损失,可在请求撤销行为的同时,要求欺诈方承担赔偿责任,明确列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项目及金额。
(四)消费者遭遇商家欺诈,可按规定要求三倍赔偿,若赔偿不足五百元,可要求赔偿五百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