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男方应与女方心平气和沟通,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日冷静期过后,双方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若协议不成,男方需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鉴于仅女方婚后不愿工作通常不算法定感情破裂情形,男方要尽量收集双方分居、经常争吵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证据充足证明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