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后悔签了离婚协议,未办理离婚登记可协商变更或不办登记;已办理离婚登记,对财产分割反悔需证明订立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起诉撤销,对子女抚养后悔可协商或起诉变更。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以离婚为生效条件。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未生效,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协议内容,若协商不成,也可选择不办理离婚登记。已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若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不过要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支持变更或撤销请求。若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可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如果在离婚协议相关问题上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