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作发明的专利权归属,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归合作开发当事人共有,转让时其他方有优先受让权,一方放弃申请权可由其他方申请,放弃方后续可免费实施,一方不同意申请则他人不得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的确定遵循约定优先原则。当合作各方有关于专利权归属的约定时,就按照该约定来明确专利权的归属,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若没有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同拥有。在共有情况下,若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其他各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保障了其他合作方的权益。若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其他方可以单独或共同申请,且放弃方在专利获批后能免费实施该专利。不过,若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其他方就不能申请,这是对不同意方意愿的尊重。如果大家在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