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告不服一审离婚判决,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上诉后法院审理期限依一审程序不同有所不同,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结的案件二审审限一般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一审是裁定的二审审限为三十日。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服时,应在判决书送达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诉后的审理期限,若一审是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二审审限通常为三个月,遇到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还能延长;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二审审限也是三个月,特殊情况同样可延长;一审是裁定的,二审审限则为三十日。只要在这些规定的审限内结案,都符合法律要求,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案件的审结时间会有所差异。如果您在离婚诉讼上诉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