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要注意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需及时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时,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明确具体,避免后续纠纷。
(二)若女方不同意离婚或对相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前,应收集好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女方过错的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