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伪造证件相关活动,不贪图利益或便利去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或身份证件。
(二)企业或单位在招聘、业务往来等过程中,要严格审核相关证件的真实性,避免因使用伪造证件而陷入法律风险。
(三)一旦发现有人伪造证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