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离婚且双方能达成一致,可考虑诉讼调解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离婚协议,这样可以避开协议离婚的冷静期。
(二)若选择协议离婚,在冷静期内双方可充分沟通,若确定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若一方在冷静期反悔,另一方坚持离婚,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