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自身优势证据:要着重收集能体现自己抚养孩子优势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流水,可证明能为孩子提供物质保障;记录陪伴孩子的日常活动照片、视频,以证实有充足时间陪伴;提供舒适且适合学习生活的居住环境证明;展示自身学历证书等体现教育背景能引导孩子学习。
(二)收集对方不利证据:留意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例如对方存在不良嗜好的相关照片、视频或证人证言;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对方工作排班表等证明其无暇照顾孩子。
(三)协商解决:若双方能心平气和协商,可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积极应诉: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要积极参与诉讼,在法庭上依据收集的证据,清晰阐述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