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故意隐瞒事实致自身损失的情况,若认为属于民事欺诈,受损方应先收集聊天记录、合同、交易凭证等相关证据。
(二)收集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
(三)若协商不成,可依据民法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要求对方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若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要求对方折价补偿,并让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所受损失。
(四)若该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应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